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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班须知-海口新东方

2018-01-16 11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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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现场转班
A. 在开课前或试听期内可以转入未报满的其他班级。
B. 支票报名从高价班转入低价班时须在报名当日起10个工作日后,持所开具完整发票办理转班业务。
C. 转班必须出示听课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(或提供报名密码,代办转班须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)。
D. 学员转班必须完好无损的退回全部发放资料否则照价扣除。
E. 已开具发票的,由高价转入低价时,请退回完好无损的发票,否则一律不准转入低价班。
F. 试听期结束后转班须在结课之前办理延期转班手续。


(二)非现场转班
A. 未领取听课证的网上报名客户
请将本人身份证、听课证号、报名单号等信息复印后传真或邮寄办理,传真或信件上请注明“学生姓名、由××班转入××班字样及转班原因”。网上报名低价班转入高价班时,请您在确认转班成功后, 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补款。
B. 未领取听课证的汇款报名客户
请将本人身份证、银行电汇凭证或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办理,传真或信件上请注明“学生姓名,由××班转入××班字样及转班原因”。
C. 已领取听课证的客户
请您将身份证复印件连同听课证原件寄回,已开发票的请退回完整的发票原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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